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0]42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吉林至黑河国家高速公路黑龙江省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0]308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0]11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线全长151.631公里(按上行线统计)。共设置特大桥1147.6米/1座,大桥2105.07米/6座,中桥671.81米/11座,小桥273.56米/8座,涵洞231道。互通立交11处(3处枢纽互通、8处单喇叭互通)。共设服务区3处,停车区2处,匝道收费站8处。分离桥主线上跨34座,分离桥主线下穿30座,车行天桥24座,通道桥12座,通道箱涵65道,管线交叉7处(包含互通区管线交叉3处、改移道路管线交叉1处)。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哈尔滨绕城高速连接线路段(高速公路)长31.653公里,设置小桥34.06米/1座,涵洞36道;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分离桥主线上跨5座,分离桥主线下穿13座,车行天桥4座,通道桥3座,通道涵12道,管线交叉2处(采取桥梁、涵洞方式跨越天然气管线)。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137.56亿。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吉林省吉林市。
2.3计划工期:总工期29个月,计划开工:2020年6月,计划交工:2022年10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环保绿化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0个施工标段,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等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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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公里) |
招标内容 |
估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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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K104+000—K117+500 |
13.50 |
路基工程 10.9km,路面基层工程10.217km,路面面层工程20.191km,涵洞23 道,互通立交1 处(山河互通),服务区1 处(山河服务区),辅道1.197km(嘉临公路),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4 处,车行天桥2 处,通道涵7 道,改移道路10 处,改河、改沟10 处。 |
36,673 |
|
A2 |
K117+500—K129+000 |
11.50 |
路基工程 11.5km,路面基层工程10.215km,涵洞19 道,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2 处,车行天桥3 处,通道涵6 道,改移道路8 处,改河、改沟6 处。 |
18,923 |
|
A3 |
K129+000—K141+000 |
12.00 |
路基工程 10.590km,路面基层工程9.217km,路面面层工程21.095km,涵洞15 道,互通立交2 处(杜家互通,五常东互通),连接线2 处(杜家连接线2.185km,五常东互通连接线2.291km),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3 处,车行天桥1 处,通道涵7 道,改移道路10 处,改河、改沟7 处。 |
37,531 |
|
A4 |
K141+000—K154+000 |
13.00 |
路基工程 13.0km,路面基层工程11.934km,涵洞20 道,停车区1 处(五常停车区),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3 处,车行天桥2 处,通道涵10 道,改移道路13 处。 |
18,538 |
|
A5 |
K154+000—K168+000 |
14.00 |
路基工程 13.198km,路面基层工程11.93km,路面面层工程19.906km,涵洞22 道,互通立交1 处(安家互通),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0 处,车行天桥5 处,通道涵6 道,改移道路15处,改河、改沟2 处。 |
46,327 |
|
A6 |
K168+000—K179+000 |
11.00 |
路基工程11km,涵洞17道,互通立交1处(背荫河互通),服务区1处(拉林服务区),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车行天桥2处,通道涵3道,改移道路5处,改河、改沟1处。 |
20,716 |
|
A7 |
K179+000—K191+000 |
12.00 |
路基工程12km,路面工程23km;涵洞20道,互通立交1处(兴隆互通),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5处,车行天桥3处。通道涵2道,改移道路4处,改河、改沟1处。拉林连接线1条。路线长度8.9km,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路面宽度10. 5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中桥52.46m/1座,钢筋混凝土箱涵7道,分离立交107. 06m/1座,管线交叉钢筋混凝土盖板涵2道,平面交叉16处,平面交叉道圆管涵19道。 |
51,563 |
|
A8 |
K191+000—K202+000 |
11.00 |
路基工程11km,涵洞13道,互通立交1处(牛家枢纽互通),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4处,车行天桥2处,通道涵2道,改移道路4处,改河、改沟2处。 |
35,979 |
|
A9 |
K202+000—K218+000 |
16.00 |
路基工程16km,路面工程27km,主线涵洞19 道,互通立交1 处(双丰互通),停车区1 处(柳家停车区),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3 处,通道8 处,改移道路10 处,改河、改沟8 处。 |
45,061 |
|
A10 |
K218+000—K229+000 |
11.00 |
路基工程11km,主线涵洞6 道,互通立交1 处(亚沟枢纽互通),服务区1 处(刘香服务区),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3 处(其中二级公路分离式立体交叉1 处),通道7 处,改移道路10处,改河、改沟5 处。 |
28,742 |
|
A11 |
K229+000—K244+000 |
15.00 |
路基工程15km,路面工程26.15km,主线涵洞25 道,互通立交1 处(红星互通),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2 处,车行天桥3 处,通道1 处,改移道路12 处(其中含二级公路改移道路2处),改河、改沟2 处。 |
46,524 |
|
A12 |
K244+000—K255+200 |
11.20 |
路基工程11.15km,涵洞11 道,互通立交1 处(永源枢纽互通),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2 处,车行天桥1 处,通道5 处,改移道路2 处,改河、改沟1 处。 |
20,832 |
|
A13 |
LK0+667—LK18+000 |
17.33 |
路基工程17. 33km,路面工程31. 58km,涵洞22道,互通立交I处(牛家工业园互通),服务区1处(牛家服务区),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7处,车行天桥2处,通道涵8道,改移道路8处。牛家工业园互通连接线1条。路线长度3. 44km,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 路面宽度10. 5m, 沥青混凝土路面。设置钢筋混凝土箱涵2道,平面交叉7处。 |
49,576 |
|
A14 |
LK18+000—LK32+252 |
14.25 |
路基工程14.25km,涵洞14道,互通立交2处(哈南新城互通,东升枢纽互通),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6处,车行天桥2处,通道涵4道,改移道路17处,改河、改沟1处。 |
30,326 |
|
B1 |
K104+000—K140+000 |
36.00 |
包括主线过水桥6 座,互通区桥梁6 座,主线上跨分离桥6 座,主线下穿分离桥8 座,车型天桥6 座,通道桥1 座,管线交叉桥1 座。共计34 座。 |
34,407 |
|
B2 |
K140+000—K180+000 |
40.00 |
包括主线过水桥10 座,互通区桥梁2 座,主线上跨分离桥9 座,主线下穿分离桥6 座,车行天桥9 座,通道桥5 座,管线交叉桥1 座。共计42 座。 |
31,886 |
|
B3 |
K180+000—K218+000 |
38.00 |
主要包括路主线过水桥5座,互通区桥梁11座,主线上跨分离桥5 座,主线下穿分离桥12 座,车型天桥5 座,通道桥4 座。 |
44,248 |
|
B4 |
K218+000—K255+200 |
37.20 |
主要包括主线过水桥6 座,互通区桥梁18座,主线上跨分离桥11 座,主线下穿分离桥4 座,车行天桥4 座,通道桥1 座。 |
46,703 |
|
B5 |
LK0+667—LK32+252 |
31.59 |
主要包括路主线过水桥1 座,互通区桥梁7 座,主线上跨分离桥5 座,主线下穿分离桥13 座,车型天桥4 座,通道桥2 座。 |
29,430 |
|
B6 |
K219+825亚沟互通内铁路桥、K224+816下穿哈牡客专构造物、248+639宾西铁路桥 |
包含亚沟枢纽互通区内桥梁6 座,K248+640 成宾铁路分离立交桥1 座,下穿哈牡客运专线1 处。 |
45,901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A1~A14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B1~B5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B6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②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业绩最低要求
(1)A2、A4、A6、A8、A10、A12、A14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均不少于15km的高速公路施工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②在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标段中,独立完成过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基层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且里程不少于10km。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A1、A3、A5、A7、A9、A11、A13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均不少于15km的高速公路施工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②在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标段中,独立完成过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和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且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的里程不少于10km。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B1~B6标段: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桥梁总长度不少于1000m;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每个单项合同至少包含1座大桥工程。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投标的标段数量及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如下:
(1)2019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对4个标段投标,允许中2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各标段不允许重复,人员重复出现的所有标段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2019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取得A级的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各标段允许重复。
(3)取得其他信用评价等级(不含D级)的投标人只允许对1个标段投标。
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评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下载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00时00分至2020年6月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相应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投标人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以及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相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须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参加现场线下开标授权人员。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网上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PDF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可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代替,上传PDF版投标文件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7时00分至10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
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供能证明其允许递交投标文件标段数量的企业信用评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在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时,招标人按本招标公告3.3款规定的允许投标数量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如同一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超过3.3款规定的允许投标数量,招标人将按投标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接收3.3款规定的允许投标数量的投标文件。
5.5本项目第一信封开标分为现场纸质开标和线上远程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现场纸质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10时00分,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A1~A7标段2020年6月24日10时00分;A8~A14标段2020年6月24日10时30分;B1~B6标段2020年6月24日11时00分,线上远程开标作为现场纸质开标的第一项内容执行,投标人应根据本标段设置的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当线上远程开标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出现异常情况(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解密),招标人将对所有按规定时间收到的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5.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人民币/标段。根据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更改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通知》规定,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72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综合新闻”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省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PDF》)。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ljjt.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0451-82625441
招标人: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303653091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李先生、杨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65、861
项目专用电话:15765543649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网 址:http://www.bjztc.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
A1~A14 |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B1~B5 |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B6 |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②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
A1~A14、B1~B6 |
1、2017~2019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70% ; 2、营运资金(2019年度流动资产- 2019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
注:
1.年平均营业额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各年营业收入的算术平均值。
2.如果投标人2019年度的流动资产减2019年度的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A2、A4、A6、A8、A10、A12、A14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均不少于15km的高速公路施工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②在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标段中,独立完成过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基层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且里程不少于10km。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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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3、A5、A7、A9、A11、A13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均不少于15km的高速公路施工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 ②在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标段中,独立完成过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和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的高速公路施工且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的里程不少于10km。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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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B6 |
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累计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桥梁总长度不少于1000m; ②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且每个单项合同至少包含1座大桥工程。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
注:
1、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 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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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14、B1~B6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在2019年度未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且2018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
注:
1、近三年为2017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是指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列入人社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及全国信用信息网;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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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A14;B1~B6 |
项目经理 |
1人 |
(1)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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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人 |
(1)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2)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注:
1、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2、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
3、投标人提供的满足上述要求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
4、投标人所投标段数量大于2个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所投各标段不允许重复。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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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最近一年(2019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最近一年(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4)2017~2019年度年平均营业额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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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申请标段数量符合招标公告第3.3款要求。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2)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5)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18)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报价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未提交调价函。 (8)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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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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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7分 主要人员:10分 财务:5分 企业业绩:5分 履约信誉:3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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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的文字报价 (2)各标段评标价平均值B的计算 B为标段内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评标价按下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平均值: 若m≤5,则直接计算m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5<m≤12,则去除一个最高值(P max )和一个最低值(P min ),然后计算其余m-2个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若m>12,则先从m个评标价去除一个最高值(P max )和一个最低值(P min ),被去除的一个最高值(P max )和一个最低值(P min )不再参与后续计算。然后从其余m-2个评标价中的最高值[P (m-2) max ]到最低值[P (m-2) min ]划分为从高到低10个等差报价区间,计算各个区间内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当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区间临界值时,列入较高一个区间计算平均值,[P (m-2) max ]列入最高区间),最后再对各区间算术平均值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所得平均值即为B值(若某区间没有对应投标人的报价,则进行第二次平均时扣除相应的区间个数)。 注:m为标段内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人除外;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投标报价出现投标人须知第5.2.4项所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任一情形的投标人除外)的家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式中: G为评标基准价 A为最高投标限价 B 评标价平均值 K为复合系数(开标时从0.30、0.35、0.40三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Y为下浮系数(开标时从1.0、1.2、1.4、1.6、1.8、2.0、2.2、2.4、2.6、2.8、3.0十一个值中随机抽取一个值)。 随机抽取的系数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抽取。系数只抽取一次,各标段共用,连续3次抽取无被抽取的投标人应答,由监督人指定抽取人。 (4)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5)除计算差错外,评标基准价在本次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少计投标人报价。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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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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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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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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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7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7分 |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有针对性,施工方法、技术、工艺可行;各施工节点符合项目所在地气候特点要求,关键施工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施工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可靠,进度计划满足工期要求;管理方案可行,管理目标明确,组织管理体系合理,管理制度明确;绿色公路建设方案合理,创建品质工程方案可行,控制措施满足施工要求。 ①一般,得基本分4.2分; ②较好,得4.2-5.6分; ③好,得5.6-7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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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1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6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3.6分,加分条件如下: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8分; (2)A1~A14标段: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个类似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以标段计,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加1.6分,最多加1.6分。 B1~B6标段: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项目至少包含1座大桥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加1.6分,最多加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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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4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2.4分,加分条件如下: A1~A14标段: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个类似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以标段计,至少包含路基工程或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1.6分,最多加1.6分。 B1~B6标段:在所有已交工业绩中,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项目至少包含1座大桥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1.6分,最多加1.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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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7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0;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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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他因素 |
财务 |
5分 |
财务能力: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得3分; 加分条件如下: (1)营运资金(2019年度)总和每增加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的加0.5分;最多加1分。不足5%整数倍部分,不计算加分。 (2)2017~2019年度年平均营业额每增加所投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的,加0.5分,最多加1分。不足5%整数倍部分,不计算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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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A2、A4、A6、A8、A10、A12、A14标段: (1)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累计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各增加 5km(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加 1 分,最多加 1 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增加 1 个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基层工程且里程不少于10km的高速公路施工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可在同一个项目中也可以在同一个标段中),加1分,最多加1分。 A1、A3、A5、A7、A9、A11、A13标段: (1)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累计独立完成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各增加 5km(路基工程、路面基层、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可以在一个标段,也可以不在一个标段),加 1 分,最多加 1 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增加 1 个包含路基工程和路面基层工程和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且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的里程不少于 10km的高速公路施工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基层工程和沥青混凝土面层工程可在同一个项目中也可以在同一个标段中),加 1 分,最多加 1 分。 B1~B6标段: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每增加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工程(工程内容至少包含1座大桥工程),加1分,最多加2分。 注:企业加分项业绩是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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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3分 |
2019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施工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得3分; 2019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施工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得2分。 2019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无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18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7年度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其最新一年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评价结果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其他情形不得分。 注:得分不累加,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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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5 项内容不适用。 (2)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C,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以及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时备查。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不需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C=(Z×0.85+∑T/N)/2,其中: Z为最高投标限价; T为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且Z×0.8≤T≤Z×0.9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N为满足T的投标人数量; 当N=0时,C=Z×0.85。 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不会因其投标报价未参与成本价评估值C计算而被否决。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3.9.1项补充: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优先推荐各标段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在所投的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在A1~A14、B1~B6标段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所投标段中评标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据上述原则,投标人最终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量不超过该投标人可以中标的最大数量,该投标人同时自动失去其它标段中标候选人资格,其它标段依据标段内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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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投标人所附人员加分业绩中所提到的类似项目是指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5年(2015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5.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 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己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投标报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