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2415]高技术产业园村社留用地挡土墙及护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0-05-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高技术产业园村社留用地挡土墙及护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从发改投〔2015309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对高技术产业园村社留用地挡土墙及护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高技术产业园村社留用地挡土墙及护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020-8786671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8626974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908632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委员会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园内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从化市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太平工业园片区项目,分别位于从化太平工业园共星街及太平镇水南村,其中共星街地块涉及场地平整填土方约25亩,挖方约14560m³,填方约143742.4m³,建设8m高挡土墙280米以及周边配套排水沟工程; 水南村地块涉及场平后挡土墙工程,挖方约15102.50m³, 填方约14767.20m³,其中平均高度8米高挡土墙215米,平均高度9米高挡土墙长度75米。

工程概算总额: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599.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3049.94万元,其他费用约为549.42万元(其中设计费为115.83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太平工业园片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及建设过程的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前期至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项目设计,包含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且确保通过技术评审;

2)根据招标人和设计任务要求,负责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开工所需的各项前期报建、报批工作、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等手续。

4)负责处理与本工程建设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局、交警、园林、城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站等的联系工作。

5)招标人认为应当由本工程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6)最终内容以招标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2.2施工部分: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土建、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599.36万元;共星街地块涉及场地平整填土方约25亩,挖方14560m³,填方143742.4m³,建设8m高挡土墙280米以及周边配套排水沟工程;水南村地块涉及场平后挡土墙工程, 挖方15102.50m³,填方14767.20m³,其中平均高度8米高挡土墙215米,平均高度9米高挡土墙长度75米。

4招标控制价:3165.77万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115.83万元;

2施工费招标控制价:3049.94万元

5项目编号: JG2020-2415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0 530 00 00 2020 622100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 62209 00,截止时间:2020 6    22日1000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1开标室[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2. 开标时间:2020 6 22 100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1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企业IC卡编号)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 公司(企业IC卡编号)(成)XXXX公司(企业IC卡编号)],由联合体主办方按格式规定签字、盖章即可】;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主办方出具;

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

十、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送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4.2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公司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土建施工类或土石方类或类似内容)

注:①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2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持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从事建筑或市政设计相关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0、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监理和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五、费用

1、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招标文件给出的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按下浮率报价。结算时,已经批准的概算为基础,按投标下浮率下浮,按国家收费标准、合同约定的方法结算, 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核定为准。

2、施工费:以招标文件给出的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基础由投标人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本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根据最终确认的施工图纸,采用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经审核后,按投标下浮率、合同约定的方法,得出合同价格清单的单价及总价,作为计量和结算的依据,按实结算;施工费结算原则以合同约定为准, 最终结算以财政局核定为准。

3、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按照原有中标下浮率,按相关程序报批。

4、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因设计工作量调整及工程造价的变化而变化,设计费结算按合同约定。

十六、本项目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020-87866718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广场路8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相关办事指引。

4、前期咨询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5、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需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单独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