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CZB-2020-D-127)公开招标公告

2020-05-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行政区域滨海新区公告时间2020年05月30日 09: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5月29日 00:00  至  2020年06月05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预算金额¥55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石柱
项目联系电话022-66276789
采购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25332901
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6627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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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0-D-12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20-D-12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食堂服务 三年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552 552 餐饮服务
三、项目预算
552.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信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2.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5-29 到 2020-06-0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9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6-19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石柱
2.联系方式:022-6627678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兴路与津同道交汇处东北角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佟主任: 022-2533290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栋三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27678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