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站CEC停车场项目施工图审查项目公告

2020-05-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择雄安站CEC停车场项目施工图审查单位。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3项目概况:南北停车场总占地面积约16.7万平米。其中南侧停车场北至E4路、南至E23路、西至N4路、东至N6路,用地面积约8.8万平方米;北侧停车场北至E2路、南至E3路、西至N3路、东至N5路,用地面积约7.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服务用房、设备用房、物流场地和与雄安站连廊工程及安全、监控、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

项目设计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1.4项目采购内容:负责雄安站CEC停车场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配合采购人进行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备案工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成果满足有关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要求。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2.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2.2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

2.3比选文件下载及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即视为登记成功,下载时间:2020年5月31日9:00至2020年6月2日18:00。

3.申请人资质要求

3.1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一类机构认定证书。

3.2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2)近1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13)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1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5)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6)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与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

上述(11)~(14)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4.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申请人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申请文件。

5.帮助

申请人如需网站平台操作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文强

采购代理: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立翔、张爽、李佳佳

电话:19801792699

邮箱:kjypm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