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2482]广州市碧道流溪河示范段(太平-温泉)第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2020-06-0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广州市碧道流溪河示范段(太平-温泉)第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碧道流溪河示范段(太平-温泉)第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碧道流溪河示范段(太平-温泉)第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批〔2020〕91号)》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市碧道流溪河示范段(太平-温泉)第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2.2建设地点:广州市从化区

2.3建设规模:流溪河碧道示范段总长43.4km,范围以太平镇为起点,温泉人工坝为终点。第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包含在流溪河提防管理范围内实施水安全提升、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景观与特色营造以及游憩系统构等5部分内容。

2.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2488万元,其中:工程费为26332万元,本次发包价为160.7392万元。

2.5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完成日止。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合同概算、预算、结算评审、成本分析控制、现场签证审核、计量审核、设计变更审核、合同调价审核以及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配合项目的审计(如有)等(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3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合法雇佣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及社保证明[2020年2月~2020年4月(连续三个月)]。

3.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注册执业证在有效期内;

(2)为投标人的合法雇佣员工,投标人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人为其缴纳2020年2月~2020年4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3.5企业自2015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投资总额为1.5亿元以上(含1.5亿元)的项目造价咨询业务。

注: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工程概算编审或工程量清单编审或工程预算编审或工程结算编审的造价咨询项目等,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关键页、造价成果(概算或预算或结算)复印件(有效业绩的时间、金额均以成果文件为准),造价成果可以是经委托人或业主确认的咨询报告关键页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等。同一合同分为不同标段的投资金额可以进行累加,但只作一项计算。

3.6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前期服务人、勘察设计人、监理人、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或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投标说明

4.1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2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3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 .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2当满足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3资格评审结果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公示3个日历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时,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6.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如有补充资料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7.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0年 6月 3日至2020年 6 月23 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 6月 3日至2020年 6 月23 日14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6 月23 日14时 30 分。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文件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

7.3开标时间为2020年 6 月23 日14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4 开标室。

7.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办理手续,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8 .投标文件解密

8.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8.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9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

电话:020-86772940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村河堤路1号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流溪河灌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李溪村河堤路1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1A

邮编:510655邮编: 510610

联 系 人:柴工联 系 人:郑工

电话:020-86772940电话:020-88524342

传真: 传真: 020-38860482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

邮编:510640

电话:020-61300522

2020年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