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先行示范段主河床整治(汾河三期末端至汾河二坝坝址)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谈判公告

2020-06-0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先行示范段主河床整治(汾河三期末端至汾河二坝坝址)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汾河流域管理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先行示范段主河床整治(汾河三期末端至汾河二坝坝址)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报价。

一、项目名称: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先行示范段主河床整治(汾河三期末端至汾河二坝坝址)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

二、项目编号:HP3B-2020-023

三、项目预算:628837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

采购范围包括: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先行示范段主河床整治(汾河三期末端至汾河二坝坝址)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具体报价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注:本次报价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及要求应当符合行业相关要求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2.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期间。

3.工程地点:汾河三期末端至汾河二坝坝址。

4.质量标准:试验检验成果报告应满足相关要求,通过有关专家评审、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6、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具有相适应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检测仪器设备;

7、本次谈判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08日(北京时间09:00-12:00时,14:00-17:00时(下同))

2、谈判文件获取地点:太原市府西街169华宇国际B座10层D户(新建路与府西街交叉口)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下午15:00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旱西关街三桥大厦4楼会议室。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0年06月09日下午15:00时。

2、谈判地点:太原市旱西关街三桥大厦4楼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汾河流域管理局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39号乡海写字楼1208室

联系人:梁建秀

联系电话:0351-8225310

代理机构: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69华宇国际B座10层D户(新建路与府西街交叉口)

联系人:田笑、曲晓虎、王永辉

联系电话:0351-4228236、18635718580

联系传真:0351-5602377

电子邮箱:18636185822@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太原分行

帐号:485010100100342098

十、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时间为2020年06月04日至2020年06月08日。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