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NLZ2019-075 | 项目名称 | 巡逻防控大队车棚、围墙及化粪池改造项目 |
采购品目 | 工程 | 是否备案 | 是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否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单位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 是否进口产品 | 否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保亭县 | 预算金额 (万元) |
55.339128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否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采购需求 | 1、项目名称:巡逻防控大队车棚、围墙及化粪池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NLZ2019-075; 3、项目地址: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路; 4、建设规模:保亭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车棚、围墙及化粪池改造; 5、项目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6、项目预算:553391.28元(人民币伍拾伍万叁仟叁佰玖拾壹元贰角捌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项目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9、质量标准:合格。 |
供应商 要求说明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供应商似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谈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20-06-03 23:30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08 17:3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网上购买 |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500.0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09 08: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50米)保亭开标室1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06-09 08: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50米)保亭开标室1 |
项目联系人 | 何啸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83666199 |
采购单位名称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83666199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路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76830309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A栋605室 |
竞争性谈判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委托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对巡逻防控大队车棚、围墙及化粪池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或制造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巡逻防控大队车棚、围墙及化粪池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NLZ2019-075;
3、项目地址: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路;
4、建设规模:保亭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车棚、围墙及化粪池改造;
5、项目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6、项目预算:553391.28元(人民币伍拾伍万叁仟叁佰玖拾壹元贰角捌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8、项目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9、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级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供应商似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谈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谈判文件。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20年6月3日2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0年6月8日17时30分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 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8时30分。
2、谈判时间:为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
3、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谈判地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亭县保兴东路与园林巷交叉口北50米)保亭开标室1。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自2020年6月3日23时30分至2020年6月8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0年6月9日8时3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七、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址: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南环路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666199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立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西12号世纪港B903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7768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