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彭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技改维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0-06-0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彭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技改维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82202000014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6-05 16:12
采购人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 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成都信用”网站(http://credit.chengd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www.sczfcg.com)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根据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填写报名表后并将相应材料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单位介绍信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非现场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介绍信(格式)》,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已填写的《报名表》原件、《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532468591@qq.com。相关资料发送后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报名联系电话:028-62093108)交纳报名费。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交纳了报名费以及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将《报名表》原件、《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递交至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处则视为报名成功。详见附件。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6-06 09:00到2020-06-12 17:00
标书售价(元) 200
标书发售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写字楼1栋9楼5号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6-30 11:00
开标时间 2020-06-30 11:00
投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写字楼1栋9楼5号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写字楼1栋9楼5号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8号,028-88505722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66号雄川金融中心写字楼1栋9楼5号,028-62093108、028-8541006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廖老师,028-62093108、028-85410068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行业划分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概况:现有彭州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始建于2008年,后于2013年12月完成第一次改建,并于2014年3月开始试运行。改造后渗滤液的主体治理工艺为:中温厌氧+A/O+MBR+RO。设计总治理规模:200m3/d,其中MBR产水量200吨/日,反渗透膜产水量140m3/d,产水率约70%左右。该处理站经过多年的运行,由于设备设施老化严重,日均产水量大大减低,无法满足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需求,同时处理后出水总氮存在超标情况,经研究,拟对彭州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技改维护服务,从而达到处理要求和各项指标。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监管单位: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3888323。备案表预算执行号:(2020)0190号。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150万元。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请详见附件。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注:①各位潜在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相关承诺,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②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请各位潜在供应商列明其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名单。
PPP项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