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法院桌面云、X光机及安检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6-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法院桌面云、X光机及安检门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云南省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1日 13:06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8:30  至  2020年06月24日 17:30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宋蕾芳
项目联系电话15706944058
采购单位玉溪市华宁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阳路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77-5013469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77-2668961

华宁县人民法院桌面云、X光机及安检门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华宁县人民法院桌面云、X光机及安检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6月 28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以下货物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HCCG2020096H;

2.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法院桌面云、X光机及安检门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价:¥250000.00元;

5.采购需求:桌面云一套、安检门一台,X光机一套,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若经营不足三年,提供经营年份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 06月 22 日起至2020年 06月 2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兴旺综合楼二楼 )

3.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代理公司留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若经营不足三年,提供经营年份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经营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月份的相应经会计签署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备查);

(3)提供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无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授权代理人)。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06 28 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0年 06 28 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届时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七、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1.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工作日。

2.发布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华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阳路42号

联系方式:0877-5013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玉溪第一小学山水校区对面)

联系方式:0877-2668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鸿辽、宋蕾芳

联系电话:15706944058

日期:2020年06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