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配套 维修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GC-2020-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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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 |
标段编号 |
GC41050020200034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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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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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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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6月22日-6月24日 |
资金来源 |
中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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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计划工期 |
5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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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 |
招标控制价 |
1081282.3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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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
中标价 |
992759.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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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
投标报价 |
项目经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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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92759.24元 |
韩景波 |
83.09分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
982858.92元 |
逯建立 |
78.42分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创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998026.82元 |
颜子雄 |
78.1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8139732271X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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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林州市原康镇镇政府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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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项目经理编号 |
豫 241151687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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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 |
1.项目名称:沈丘县老城镇第一初级中学迁建项目 合同价格:16877953.33元 开工日期:2018年10月8日 竣工日期:2019年4月8日 2.项目名称:舞阳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 合同价格:8858290.39元 开工日期:2017年1月19日 竣工日期:2017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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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
A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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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816871421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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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林州市美景园4号楼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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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项目经理编号 |
豫141181902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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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 |
1.项目名称:泽州县大箕镇前屹套村采煤陷区搬迁安置1#-4#’6#-8#住宅楼及室外工程 合同价格:55932447.65元 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6日 竣工日期:2019年12月16日 2.项目名称:卢氏县范里镇骨垛村整存推进项目(二次) 合同价格:8245267.53元 开工日期:2017年12月3日 竣工日期:2018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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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
A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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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创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81599115671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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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林州市兴林路3号5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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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项目经理编号 |
豫24106091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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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 |
1.项目名称:红旗渠干部学院谷文昌生平事迹展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价格:3200万元 开工日期:2019年9月1日 竣工日期:2019年12月9日 2.项目名称:禹州市顺店镇新区安全小学等3所学校项目第三标段 合同价格:约1889104.07元 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18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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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
A级 |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665990897L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5226111365
地 址:林州市兴林路西段路南
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53543122M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333723747
地 址: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路北红旗别墅南院一排5幢
监督部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6282530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交易相关利害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间答复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附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