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配套维修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2020-06-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一、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配套

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GC-2020-064

招标人

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

标段编号

GC410500202000347001

招标代理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监督单位

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公示时间

6月22日-6月24日

资金来源

中央资金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建设地点

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

招标控制价

1081282.33元

中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中标价

992759.24元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投标报价

项目经理

总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92759.24元

韩景波

83.09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982858.92元

逯建立

78.42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创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998026.82元

颜子雄

78.1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林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8139732271XY

公司地址

林州市原康镇镇政府院内

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项目经理编号

豫 241151687792

201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

1.项目名称:沈丘县老城镇第一初级中学迁建项目

合同价格:16877953.33元

开工日期:2018年10月8日

竣工日期:2019年4月8日

2.项目名称:舞阳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

合同价格:8858290.39元

开工日期:2017年1月19日

竣工日期:2017年6月20日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A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816871421867

公司地址

林州市美景园4号楼403

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编号

豫141181902537

201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

1.项目名称:泽州县大箕镇前屹套村采煤陷区搬迁安置1#-4#’6#-8#住宅楼及室外工程

合同价格:55932447.65元

开工日期:2017年12月26日

竣工日期:2019年12月16日

2.项目名称:卢氏县范里镇骨垛村整存推进项目(二次)

合同价格:8245267.53元

开工日期:2017年12月3日

竣工日期:2018年3月1日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A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创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81599115671L

公司地址

林州市兴林路3号503室

资质证书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项目经理编号

豫241060912630

201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

1.项目名称:红旗渠干部学院谷文昌生平事迹展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

合同价格:3200万元

开工日期:2019年9月1日

竣工日期:2019年12月9日

2.项目名称:禹州市顺店镇新区安全小学等3所学校项目第三标段

合同价格:约1889104.07元

开工日期:2017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18年4月1日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A级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市直第九小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581665990897L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5226111365

地 址:林州市兴林路西段路南

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53543122M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333723747

地 址:林州市长春大道西段路北红旗别墅南院一排5幢

监督部门: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2-6282530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交易相关利害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招标人未在规定期间答复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六)附上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