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旅游形象宣传湖北高速加油站广告方案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采购人 |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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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随州旅游形象宣传湖北高速加油站广告方案采购项目 |
预算价 |
85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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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魏曙光 |
联系方式 |
0722-3596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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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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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武汉信诺达诚广告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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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拟在 湖北省高速加油站 媒体投放随州旅游形象广告宣传,利用 高速加油站 媒体封闭、整洁及有效的传播途径,将随州旅游展现在受众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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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湖北省高速加油站的广告经营权属于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湖北高速公路油站管理分公司所有,2018年5月1日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高速公路油站管理分公司授权武汉信诺达诚广告有限公司为湖北高速加油站广告经营的独家运营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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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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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中石化高速加油站广告投放站点 : 孝感/施岗/东西湖/江夏 媒体传播形式 : 加油站包柱/加油机控 增值服务:赠送抖音网红直播3场,随州旅游短视频一条 上刊时间: 12个月 画面制作及安装:采购人在广告发布前10个工作日提供确定的宣传画面,由我司完成画面审批/出画面小样/画面制作及安装。 媒体检测报告:采购人画面上刊后,当天提供上刊证明,7个工作日内提供上刊报告,发布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下刊报告。 异常处理: 定期监测,巡查过程中如遇画面损坏或者脱落的情况,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换新画面。 下刊画面处理:画面到期后,没有特殊说明的旧画面保留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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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 |
专家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户外广告投放项目具有针对性,同时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经论证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条件。
论证专家: 冯琼 随州市建筑设计院 李先进 随州市二中 钟守兵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论证日期: 2020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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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御山墅 3 号楼 1 单元 404 联系人:后振 联系电话: 0722-3266916 1899596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