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印刷品/票据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郑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30日 10: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房间)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2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开标会议室(同投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178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1-65928024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管老师 联系方式:0371-819061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928024 |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SWZFCG-202006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1-659280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联系方式:联系人:管老师 联系方式:0371-819061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928024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SWZFCG-20200629
(三)、项目预算金额:2020年预算1784万元, 2021至2023年中标供应商的具体印制数量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正式文件下达的印制计划数量为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四)、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全省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印制服务。河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本次招标只含二联折叠票、五联折叠票、76mm×177.8mm卷票3种规格,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由于企业自费加印标识不列为招标范围。此次发票招标合同期限为3年,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5.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包,(投标人报价时依据各包票种及预计数量核算每包总金额,超出各包预算总金额的投标将存在被拒标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八条等有关规定,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印刷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工商机关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刷发票的需要;
(4)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42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11号公告、2019年第34号公告)等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领购招标文件时,应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在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原件后,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启动企业印制增值税普通发票审批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涉及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税务行政许可审查内容及标准》、《增值税普通发票实物票样》可在该公告包含的附件中进行下载。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及税务行政许可相关申请材料实行现场报送。提交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11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北楼510室(联系人:冯女士,0371-66767969,李先生,联系电话:13608497452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该项目评审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根据税务行政许可审核情况、评审结果,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中标企业发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发票准印证》,向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未中标企业发放《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投标人可对本项目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7月1日至2020年07月7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房间)
3.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售价: 0元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年07月 1日至2020年07月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20年07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原银行8楼812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开标会议室(同投标地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