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计量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7-0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计量软件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其他基础软件

采购单位辽宁科技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1日 14: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7月02日至2020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紫琪、尚禹彤
项目联系电话0412-8801558
采购单位辽宁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尹帅0412-592816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紫琪、尚禹彤0412-8801558
附件:
附件1公告.docx

项目概况

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计量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HCG2020129-LNKDCG2020009

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计量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技术要求:

BIM安装计量软件:★1、采用自主开发平台,不依附于任何其他技术平台,不内嵌在CAD软件中;若基于CAD平台开发,请免费提供最新版本正版CAD软件,避免知识产权纠纷;(须提供软件截图)

2、应支持全楼层、全分层及区域三维,而且设备以体呈现,与设备相连立管自动生成;

数量:BIM安装计量软件:40个节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2日  至 2020年07月0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2、疫情期间响应文件可接受邮寄,邮寄地址: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邮编:114000。邮寄的响应文件应在快递外包装上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若因备注不清晰,导致无法确认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科技大学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方式:尹帅0412-5928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方式:黄紫琪、尚禹彤0412-8801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紫琪、尚禹彤

电 话:  0412-880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