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绿化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绿化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已由
吴川市
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吴
发改交
[2020]17
号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由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
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绿化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
。
2.2
建设地点:
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
2.3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
35627
平方米,包括工业大道、发达路、民富路、春风路、龙翔路、如意路、世纪路的道路行道树和两侧
1.5米宽的绿化带。
参考
吴
发改交
[2020]17
号
文
,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979
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估算为
847.9
万元;工程勘察费估算
6.78
万元;工程设计费
36.66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
勘察设计内容
2.4.1.1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测绘、工程勘察、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
(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按发包单位要求及实际需求进行,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设计单位对本项目的设计需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2.4.2
施工内容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4.3
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5
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
240
日历天。其中
:
2.5.1
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工期:合计
30
日历天,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勘察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
2.5.1.1
承包人应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
2.5.1.2
各阶段的工程勘察与设计周期同步进行,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
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2.5.1.3
勘察周期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由中标人自行安排。
2.5.1.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编制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5.2
施工
工
期:
合计
210
日历天
内完成竣工验收
,
开工日期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
2
)
工程勘
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
工程勘察
(
工程测量
)
专业乙级
(或以上
)
资质;
(
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或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
2
家,联合体主办方须为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以上(含
叁
级)资质企业或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含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商事主体信息网站含经营范围的查询打印页。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3.5
拟派项目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根据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
的打印页,
或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资格
。
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
1
名,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3.7
拟派勘察负责人
1
名,
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工程测量
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3.8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名,资格要求:具有市政类、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在册人员。
3.9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
(1
人
1岗
,
不得兼任
)
还包括
:质量员
1
名、专职安全员
1
名、施工员
1名,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在册人员。
3.10
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
3
个月(
2020
年
2
月至
2020
年
4
月
)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3.11
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3.11.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11.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无论在任何地方,未被区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注: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11.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无拖欠工资、无长期负债、无拖欠税款等。
3.12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
号文,省
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13
投标登记者必须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本人
社保证明及
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登记。
说明: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投标申请人在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
)投标登记时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应为投标人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在库人员,如因拟投入人员不在库内而无法登记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投标人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4.1
投标登记申请表
(
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
)
;
4.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被委托人
社保证明及
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5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4.6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7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证明复印件(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
4.8
拟派项目负责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
或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
)、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
)
,
或具有
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工程师资格
,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9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在本单位注册的
专职
安全员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社保证明及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0
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网页的打印件
(
加盖(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
)
。
【注:
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登记资料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
2
、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登记。
3
、投标人对以上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经济补偿
5.1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
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
月
2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上午
9
:
30
-
11
:
30
,下午
14
:
00
-
16
: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7
号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
投标人的企业(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登记;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7.1
凡提供符合要求登记必须资料的投标登记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14
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3
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大于或等于
3
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gzzb.gd.cn
)
发布;
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
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吴川市黄坡镇勤政路
1
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759-5876228
招 标 代理机构
: 广东建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茂名市新福五路
89
号
501
、
504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
0668-2288620
2020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