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维修改造工程 - 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采购 项目质疑答复
DZC20200354 项目供应商:
采购单位现对参与 DZC20200354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维修改造工程 - 档案库房智能密集架采购 项目供应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 具体 如下:
一、质疑答复:
供应商问题:
提供所投智能电动密集架成品有效的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执行标准为 GB/T 13667.4-2013 ,检测内容至少包含:冲击强度、间隙、传动装置的性能、载重运行、防倾倒,有且全部合格。问题:既然采购单位在变更中提到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提供原件了,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规定禁止要求检测报告,请采购单位删除报告要求,此次采购要求报告与多个厂家沟通均不符合要求,检测时间不够。
采购单位答复: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第十项禁止内容:“ 要求提供指定某一级的检测机构、指定某一个检测机构、指定某一部门所属的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和单独将检测报告作为评分因素 ”,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仅规定了检测内容,未做其他限制,不违反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故本项目不作变更。
二、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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