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已由
吴川市
发展和改革局
以
吴
发改交
[2020]18
号
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由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
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
2.2
建设地点:
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内接驳周边村庄道路。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
工业园接驳周边村庄道路
7000
米,其中西村、应六村、六上村、沙降村、坡尾村、磐石村路面长
6350
米,宽
6
米,主干道
4
米以及道路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等;沙园村、大宗角村路面长
650
米,主干道
4
米及照明工程等。
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
2000.00
万
元,其中:
本次招标
建安工程费
1577.00
万
元,勘察费
18.90
万
元,设计费
44.20
万
元;预备费
113.00
万元。最
终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
勘察设计内容
2.4.1.1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测绘、工程勘察、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
。
2.4.2
施工内容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4.3
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5
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
250
日历天。其中
:
2.5.1
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勘察
设
计工期:合计
50
日历天,以
发出中标通知书
之日起计算,勘察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
(不含审核时间)
。
2.5.1.1
承包人应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同时勘察测量工作,收到招标人发出的进场起计
15
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标人应在方案优化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文件,初步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
2.5.1.2
各阶段的工程勘察与设计周期同步进行,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2.5.1.3
勘察周期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由中标人自行安排。
2.5.1.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编制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5.2
施工
工
期:
合计
2
0
0
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
开工日期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
(
除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外
)
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
(
2
)
工程勘
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
乙
级以上(含
乙
级)资质
证书
。
(
3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
3家,联合体主办方须为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以上(含
叁
级)资质企业。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在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
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具有
路桥或市政路桥或公(道)路与桥梁的工程师资格
。
3.7
拟派
勘察负责人
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册人员,
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
资格。
3.8
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主要管理人员
(1
人
1岗
,
不得兼任
)
还包括:
设计技术负责人
1
名、
建筑
专业负责人
1
名、
结构
专业负责人
1
名、
道路
专业负责人
1
名、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名、电气专业负责人
1名
。
3.9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
1名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在册人员。
3.
10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在册人员。
3.11
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独立体或联合体
勘察
方
勘察负责人、
设计方设计负责人、
设计技术负责人
、
建筑
、
结构
、
道路
、给排水、电气等各专业负责人的
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
3个月任意
1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3.12
信誉要求(企业状况):
3.12.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3.12.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无论在任何地方,未被区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注: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12.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无拖欠工资、无长期负债、无拖欠税款等。
3.13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14
投标登记者必须为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
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
3个月任意
1
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方可登记。
说明:
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
)投标登记时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应为投标人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在库人员,如因拟投入人员不在库内而无法登记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投标人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本单位及联合体主办方)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4.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5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版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打印件
。
4.6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
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必须有银行盖章)
。
4.7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
(
或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
)
,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原件。
4.8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安全员
C
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原件。
4.9
省外企业需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该企业和人员信息资料网页的打印件
(
加盖(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
)
。
4.14
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
【注:
1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
登记
资料一份,且投标人应制作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目录及封面格式自拟,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传真、邮箱、联系人及其移动电话,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登记。
3
、投标人对以上
登记
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
登记
购买招标文件。
】
5.
投标经济补偿
5.1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
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0
年
7
月
7
日(上午
9:
30
-
11
:
30,下午
14
:
00
-
16: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37
号
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
逾期不予受理。
6.2
投标人的企业
(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
亲自到场投标登记
无需提供)及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登记
。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7.
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7.1
凡提供符合要求的登记必须资料的
投标登记
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04
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3
合格的投标人不少于
3
个,大于或等于
3
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gzzb.gd.cn)
发布;
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
吴川华昱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
吴川市黄坡镇开发区勤政路
1
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梁 杰
联系电话:
0759-5876228
招 标 代理机构:
湛江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
51
号之一威格大厦
1001-1004
房
招标代理联系人:
孙 工
联系电话:
13414950878
2020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