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黎川县行政中心安防监控设施更新设备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0-07-0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黎川县行政中心安防监控设施更新设备采购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黎川县行政中心安防监控设施更新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7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XZH-2020-G008

项目名称:黎川县行政中心安防监控设施更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5988.98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黎购2020F000346958黎川县行政中心安防监控设施更新设备采购项目11255988.98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证或税收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本项目其他要求 (1)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递交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4日 08:00 至 2020年07月10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3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肆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时间为准。 (二) 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贰副),以防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进行,如遇此种情况,经采购人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同意后,再以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投标人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黎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794-7566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黎川县纵横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黎川县国安新城1栋301

联系方式:0794-7518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娟

电话:1387948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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