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忻城县甘林至同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交通运输局 | ||
行政区域 | 忻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03日 18:3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9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雪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2-4280780 | ||
采购单位 | 忻城县交通运输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忻城县城关镇芝州1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覃工 0772-55117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雪英 0772-4280780 |
项目概况
忻城县甘林至同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CZC2020-J2-00384-HCJS
项目名称:忻城县甘林至同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忻城县甘林至同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XCZC2020-J2-00384-HCJS
项目名称:忻城县甘林至同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玖拾肆万元整(940000.00元)
采购需求:忻城县甘林至同古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查询的结果为准,当评标场所缺乏查询条件时,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8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持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现场获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已购买采购文件不等于符合本项目资格。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竞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9日10点2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忻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忻城县城关镇芝州1路15号
联系方式:覃工,0772-5511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吴雪英,0772-428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雪英
电 话:0772-4280780
4.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忻城县古学路69号
电话:0772-5517154。
九、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名称:忻城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3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查询的结果为准,当评标场所缺乏查询条件时,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 至 2020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持以下资料报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现场获取,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已购买采购文件不等于符合本项目资格。
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0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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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忻城县城关镇芝州1路15号
联系方式:覃工 0772-5511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联系方式:吴雪英 0772-428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雪英
电 话: 0772-428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