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7-0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锅炉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锅炉/民用锅炉

采购单位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阿勒泰市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6日 11: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7月06日至2020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8日 16:30
开标地点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预算金额¥7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刚
项目联系电话18199605607
采购单位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阿勒泰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刚 18199605607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丹丹 0906-6286801
附件:
附件1招标公告.doc

项目概况

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锅炉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TZFCG2020-151

项目名称: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锅炉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哈巴河县库勒拜边境派出所、吉木乃县托斯特边境派出所、吉木乃县恰勒什海边境派出所、富蕴县库卫边境派出所、青河县拜兴边境派出所、青河县阿尕什敖包边境派出所、青河县查干郭勒边境派出所、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轮训队8个锅炉采购及安装。(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须踏勘现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至 2020年07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报名须提供的原件证明材料: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被委托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④锅炉检测报告;⑤供应商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结果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上材料须另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一份;

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提供投标人工商行政登记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文件;

③、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证明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新疆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王刚 18199605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团结路2区润德茗苑1栋四层6号            

联系方式:朱丹丹 0906-6286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刚

电 话:  1819960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