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聊城校区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聊城校区家具采购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经营能力,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0.000000 |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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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国家检察官学院山东分院聊城校区家具采购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本项目生产或销售经营能力,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