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泰山中心幼儿园分园改造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1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南京市浦口区泰山中心幼儿园分园改造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0 年7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H2020ZC017

2、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泰山中心幼儿园分园改造项目工程

3预算金额:26万元

4、最高限价:25.89万元

5、采购需求:改造内容为外立面拆除改造、下水道维修、室内外拆除、室内吊顶、室内隔墙、墙地砖铺贴、乳胶漆墙顶面等,改造面积约450平方米

6、工期:35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2020年3月-5月)中任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管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5、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7日为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参加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请供应商经办人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现场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7月22日8: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北京时间)。

3、磋商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磋商会。

6、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4、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请各供应商自行进行勘察,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京市浦口区泰山中心幼儿园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东门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3号楼5楼

联系人:宫德强

电话:025-83725101-606/13851892969

邮政编码: 210019

电子邮箱:63523898@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025- 5885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