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隆安县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运营管理更正公告

2020-07-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隆安县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运营管理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隆安县 公告时间 2020年07月14日 11: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07月13日 更正日期 2020年07月14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宇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672768
采购单位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农工0771-6526321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十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邓宇0771-567276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AZC2020-C3-00909-GXXY-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隆安县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运营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时间、地点

更正日期:2020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AZC2020-C3-00909-GXXY-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LAZC2020-C3-00909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LAZC2020-C3-00909-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隆安县污水处理厂技改项目运营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R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时间、地点

更正日期:2020年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方式: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响应文件邮寄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18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0年7月24日9时30分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响应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下班之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即7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开标截止时间准时开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并尽量在开标日期1日前送达。

(3)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18号德利AICC写字楼B1栋19楼)收件人:邓宇;电话:0771-5672768

4、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5、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6、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请按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

注意事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到后递交响应文件;或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含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有效的身份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到后递交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投标(磋商)签到,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准确的信息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

联系方式:0771-6526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十九楼

联系方式:0771-5672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71-567276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

联系方式:农工0771-6526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18号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1栋十九楼

联系方式:邓宇0771-5672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宇

电 话:  0771-567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