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07-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

采购单位宁波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8: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www.nbbidding.com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预算金额¥6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燕
项目联系电话87307605
采购单位宁波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海曙区丽园北路8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4-87089099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江北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7307605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宁波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4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010105G

项目名称:宁波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子包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要求

1

序号1-1:等离子电切摄像系统

1

详见附件

115.00

序号1-2:高清腹腔镜系统

1

详见附件

100.00

注:供应商应对子包1中的序号1-1至序号1-2同时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

钬激光

1

详见附件

280.00

3

包药机

1

详见附件

130.00

注: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方式:我公司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登录注册账号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咨询电话:0574-87386429。

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每子包 0 元人民币。

公司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08月04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不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投标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收件人:林燕     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请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745233417@qq.com       传真:0574-87198579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中医院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819号(广安路268号)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74-870890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联系方式:详见3.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燕、姜春辉、蒋伟

电      话:0574-87307605、87356230


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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