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县河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7-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汉滨区县河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07-24 11: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SD2020-AK-047

2、项目名称:汉滨区县河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3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汉滨区县河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车辆附属设施及零部件采购项目,876项, 采购预算: 130,000.00元, 项目概况: 240升的可挂车式垃圾桶30个、120升的可挂车式垃圾桶700个、新建25m3耐火彩钢垃圾中转站站3座、固定式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宣传牌3个、环卫保洁工具(竹条式长柄扫把90把,平板铁锹50把),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汉滨区县河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10 09:00:00 至 2020-11-10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41号);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17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3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原色公章。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7-24 11:00:00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3层开标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滨区县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县河镇红升村2组

联系人:杨瑞

电话:0915-38002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玉

电 话:15319809979

传 真:0915-3213366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2-403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