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5,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建鑫家园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建鑫家园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建鑫家园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备案项目2018-440606-70-03-81470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以北和葛岸工业大道以东地块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鑫家园项目一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消防兼无障碍、担架电梯5台,消防电梯5台,客梯4台,消防兼无障碍电梯1台,客梯兼无障碍电梯1台,餐梯1台。详见下表:
楼号 |
台数 |
电梯 类型 |
控制 方式 |
有无机房 |
层/站/门 |
提升 高度 |
载重(kg) |
速度(m/s) |
轿厢高度mm |
1栋 |
1 |
消防兼无障碍、担架电梯 |
集选 |
有 |
34/27/27 |
101.3 |
1050 |
2.5 |
2500 |
1 |
消防电梯 |
集选 |
无 |
9/8/8 |
28.8 |
1050 |
1.75 |
2500 |
|
3 |
客梯 |
群管理 |
有 |
33/26/26 |
96.1 |
1050 |
2.5 |
2500 |
|
1 |
客梯 |
并联 |
无 |
9/9/9 |
28.8 |
1600 |
1.75 |
2500 |
|
1 |
消防兼无障碍电梯 |
无 |
9/9/9 |
28.8 |
1600 |
1.75 |
2500 |
||
2栋 |
1 |
消防电梯 |
并联 |
有 |
33/32/32 |
96.1 |
1050 |
2.5 |
2500 |
1 |
消防兼无障碍、担架电梯 |
有 |
33/32/32 |
96.1 |
1050 |
2.5 |
2500 |
||
3栋 |
1 |
消防电梯 |
并联 |
有 |
33/32/32 |
96.1 |
1050 |
2.5 |
2500 |
1 |
消防兼无障碍、担架电梯 |
有 |
33/32/32 |
96.1 |
1050 |
2.5 |
2500 |
||
12栋 |
1 |
消防电梯 |
并联 |
有 |
34/34/34 |
96.9 |
1050 |
2.5 |
2500 |
1 |
消防兼无障碍、担架电梯 |
有 |
34/34/34 |
96.9 |
1050 |
2.5 |
2500 |
||
13栋 |
1 |
消防电梯 |
并联 |
有 |
34/34/34 |
96.9 |
1050 |
2.5 |
2500 |
1 |
消防兼无障碍、担架电梯 |
有 |
34/34/34 |
96.9 |
1050 |
2.5 |
2500 |
||
20栋 |
1 |
客梯兼无障碍电梯 |
集选 |
有 |
6/6/6 |
19.1 |
1050 |
1.0 |
2500 |
22栋 |
1 |
餐梯 |
厅外呼梯 |
无 |
3/3/3 |
8.2 |
300 |
0.4 |
900 |
2.3 计划工期:
生产周期为50日历天,运输周期为10日历天,即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收到排产款之日起不超过60日历天当次通知排产的全部电梯必须全部到货;
安装工期:每批次安装至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总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20栋、22栋的电梯安装总工期不得超过75日历天):每批次电梯安装工期为75日历天(20栋、22栋的电梯安装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具体按招标人安装指令单确定,含调试合格所需时间在内),并在调试合格后15日历天内通过佛山市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所检验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或《电梯监督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30日历天内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安装工期自电梯货到工地之日起计算,具体以经招标人确认的电梯安装工期计划表为准。全部电梯设备所涉及安装、验收必须在2021年10月1日(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日期为准)前完成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延后。项目工程进度变更需要修改工期的,中标人应尽量配合并承诺不增加费用。
2.4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消防兼无障碍、担架电梯5台,消防电梯5台,客梯4台,消防兼无障碍电梯1台,客梯兼无障碍电梯1台,餐梯1台。
招标控制价为:¥5,106,126.27元。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交钥匙工程,综合单价为设备到货包安装包验收交钥匙价,已包含但不限于电梯整机的价格、设备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1年)服务及备品备件(1年)费、专用工具(1套)、电源柜以后的电线、电缆及电气柜及培训费及其他服务费,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全部费用,以及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除非经甲方批准的设备台套变化或主要技术参数标准变化(载重量、速度、层站、内装标准),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发生台套变化的,合同价格调整按本项目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2.6 质量要求: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制造、安装资质,具体如下:
(1)投标人投标设备(指垂直电梯)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须具备有效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及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如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未标明为B级或以上级别的,需同时提供完全满足本项目电梯规格并符合最新规定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最大额定速度不少于2.5m/s);或②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上的最高限速须涵盖本项目电梯主要参数的提升速度;
(2)投标人须取得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或以上)及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或②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及杂物电梯;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07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0.2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0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7日0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建鑫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地 址: 华宝南路13号佛山国家创新创业园D座1楼
联系人:李小姐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63503869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后龙二街首层15-18号
联系人:刘小姐、陈先生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3807902
传 真:0757-83396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