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全自动紫外测油仪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07-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5,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全自动紫外测油仪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镇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ZJZC-207025,招标文件售价:0元,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全自动紫外测油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04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07025

项目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全自动紫外测油仪采购项目

子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全自动紫外测油仪

1套

全自动紫外测油仪主机、

全自动定量萃取进样器、

系统操作软件及相关耗材

 35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2.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0年07月14日起至2020年07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3.2获取网址方式:投标人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在工作台首页,点击【项目采购】,左边列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右边在待申请中,查看需要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新界面中填写申请信息,点击确定,确定后,右边标签页点击【已申请】,需要下载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项目右边蓝色字体【下载采购文件】,新界面中点击蓝色字体【下载源文件】

3.3特别提醒:供应商在系统中如果没经过以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而是直接从公告上下载采购文件或操作不规范,使得不能参与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且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4.售价:0元人民币。

3.5.地点:“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1、供应商应于2020年08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2、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08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本项目开标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于2020年08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本公告第十四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4.3、特别说明: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该“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开标厅三,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2020年08月04日10:3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08月04日10: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评标,如果备份投标文件仍无法使用则开启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2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

2、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海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路969号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方式:0574-86296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大厦15楼

联系方式:0574-87179083

传真:0574-87179089

电子邮箱:tender02@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驰、唐前进

电话:0574-87179083

4、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 569 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