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交警大队进行交通综合整治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15日 12: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一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亲水大街路口红宝锦绣国际大厦1903)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8月0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18.9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方 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5661717 | ||
采购单位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路交叉口东2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贺 霞 联系电话:0951- 46690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一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亲水大街路口红宝锦绣国际大厦19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方 浩 联系电话:0951-5661717 |
项目概况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交警大队进行交通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一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亲水大街路口红宝锦绣国际大厦19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NCZ-2020051
项目名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交警大队进行交通综合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联合交警大队进行交通综合整治,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清拖,中兴街、嘉源街等15条街道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429平米,设置2.6米×1.2米非机动车停放指示牌20块。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可在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后登录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查询融资金融机构信息并向意向金融机构提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申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有)或“三证合一”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15日 至 2020年07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一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亲水大街路口红宝锦绣国际大厦1903)
方式: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0年7月22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8:00],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到宁夏一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亲水大街路口红宝锦绣国际大厦1903)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基本户转账):
投标保证金额:3000.00 (叁仟元整)
交纳时间:2020年8月5日16时前
开户名称: 宁夏一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正源支行
账 号:5011559700010
未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由代理机构将保证金退还,中标公司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与西昌路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贺 霞 联系电话:0951- 466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一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亲水大街路口红宝锦绣国际大厦1903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方 浩 联系电话:0951-566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 浩
电 话: 0951-566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