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_2020年度质保期外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七台河市卓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委托,对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_2020年度质保期外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_2020年度质保期外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QTHC[2020]0175 计划编号:[2020]0185
3、预算金额:344800元
4、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7、质保范围和期限要求:全部工程 2年
8、售后服务:无条件承担项目竣工后的售后维保工作
二、合格潜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及资质证明,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5、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07月16日至2020年07月22日(每日9: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资格条件中的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七台河市卓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未经合法渠道获取的磋商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送达七台河市卓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7号7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发布媒体: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六、验收、付款: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支付工程款(具体按照合同约定)。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0464-6117012
采购代理机构:七台河市卓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7号6层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0464-8878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