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福建路校区食堂吸排油烟机系统清洗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13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HY-NC2020012
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仙林、福建路校区食堂吸排油烟机系统清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万元
最高限价:26万元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1、包工包料,对仙林校区和福建路校区共15个食堂的吸排油烟机系统进行清洗。包括排油烟罩、油烟管道及部分吸排油烟机与净化设备等清洗工作并统计需要修补的内容。具体清洗内容如下:
序号 | 清洗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排烟罩 | 米 | 1079.6 | 工作量分两次完成,每次均必须完成每个明细工作量的一半,寒暑假各一次 |
2 | 横管道 | 米 | 3038.4 | |
3 | 竖管道 | 米 | 752 | |
4 | 防火栏(网片) | 块 | 238 | |
5 | 离心风机(柜) | 台 | 20 | |
6 | 净化器 | 台 | 10 | |
7 | 离心净化一体风机(柜) | 台 | 16 |
2、项目服务要求
1. 集烟罩清洗后95%以上做到表面无油污,光亮整洁。
2. 烟道清洗后必须做到90%以上可以见到烟道原有的内壁铁皮色,不残留块状顽固油污,管道外部没有油渍和顽固的油垢。
3. 灶台表面免费清洁,做到表面无油污,光亮整洁且需用蒸气设备进行高温杀菌消毒。
4. 风机叶轮达到表面90%以上能够见到底漆,楼顶涡轮风机、净化器油污铲除干净,电机底部无沉淀的油污,所有设备的清洗都必须有拆开设备进行清洗的图片以及清洗前后对比的图片。
5. 静电净化器需将高压电场取出进行清洗,4台离心光解UV净化一体风机和5台光解UV净化器必须更换设备中的过滤棉,光解灯管与高压电场的清洗以及过滤棉的更换均需提供对比图片。
6. 清洗用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环保标准要求,严禁使用火碱。乙方须提供清洗剂图片及清洗剂检测证书。
7. 清洗废弃物需集中放置甲方指定位置,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并且负责清运处理,不得留置放在校园内,必须有人管理处理。
8. 所有管道与设备的清洗均需要提供清洗前后的对比图片,并做好清洗管道与设备需要维修的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提供给甲方以便于甲方进行相关维修工作。
9. 每次清洗完由甲方指定责任人验收签字确认,做好台账记录。
10. 项目清洗结束后,测试吸排油烟机系统设备正常运转后撤场。
合同履行期限: 1年(2020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5日),清洗次数2次(寒暑假期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a.投标内容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b.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供应商2016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相同或相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已按约履行相关义务。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13栋8楼
方式:有意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至上述地点购买。到达电梯厅请与张工联系,电话: 025-86522880。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13栋8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7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13栋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该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现场勘查要求:供应商应踏勘现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的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没有勘察现场及答疑导致对招标需求了解不充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不参加现场勘察的视同对现场的一切情况均已掌握,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因疫情防控需要,拟勘察现场的报价人,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勘察现场联系人,并按要求办理校外人员入校的相关手续。
勘察现场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5-86718079、13770854094
4、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千元整 (¥4000元)。仅接受以下缴纳方式:从本单位基本账号转(汇、存)入:华夏银行汉中路支行;开户名: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140200001819100006712。招标代理咨询电话:025-86522880;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响应文件的递交: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财经大学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
联系方式: 025-86718079、13770854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和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13栋8楼
联系方式:025-86522880、17798539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5-86718079、13770854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