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检察院房屋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3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房屋修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矿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行政区域井陉矿区公告时间2020年07月30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7月30日至2020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 0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12时01分 至 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补充等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竞争性磋商申请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补充等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竞争性磋商申请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预算金额¥56.4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563828
采购单位矿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1-82072338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46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563828

项目概况

人民检察院房屋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补充等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竞争性磋商申请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DH2020046

项目名称:房屋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4300

最高限价(如有):564300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供应商不予受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己出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至2020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 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1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补充等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竞争性磋商申请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 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招标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 《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5.1040》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矿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    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联系方式:0311-82072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467号

联系方式:0311-66563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海龙

电 话:0311-6656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