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国控站点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配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0-07-3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国控站点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配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邢台市公告时间2020年07月31日 17: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期内,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免费自行下载。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4:00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48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丽红
项目联系电话0311-89678005
采购单位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邢台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9-2023474
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516号河北行政学院招待所B区10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9678005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期内,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免费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B-2020-022

项目名称:购置国控站点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配置项目

预算金额:4810000

最高限价(如有):4810000

采购需求:购置国控站点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配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同质同价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 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投标。(4)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使用有政府授权(或经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颁发的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须经我市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邢台”网站进行公示,提供“信用邢台”网站公示截图。(5)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上材料不需投标人提供纸质原件或复印件,但必须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03日至2020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期内,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免费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4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及时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办理河北 CA 数字证书后,可直接登录“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下载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 注 册 的 通 知 ”(http://116.131.179.226: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information?id=1886)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9-2686133。3. 投标文件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办理河北 CA 可咨询18631901603。4. 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若投标人(供应商)在使用“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5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潜在供应商/投标人须从“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邢台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邢台市

联系方式:0319-20234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石家庄吉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中路516号河北行政学院招待所B区107号

联系方式:0311-8967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丽红

电 话:0311-8967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