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服务入围项目(A包:定点加油)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定点加油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1.1在中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3.1.2供应商须为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并同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业者)或经授权的分公司(分公司如没有独立证书的须提供两个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县级及以上公司公章);3.1.3具有稳定、符合国家油质(油品齐全:汽油、柴油)标准的供货渠道,所属的经营场所设施条件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具备全天24小时为机动车加油服务能力(须提供以上全部内容的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3.1.4供应商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供应商如为个体经商户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http://www.saic.gov.cn)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打印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若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1.5投标人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资格后审。3.2其他法律、法规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0.0000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1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及鲁财采〔2019〕39号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