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醇基燃料采购公告

2020-09-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醇基燃料采购公告

编号HTJ-WHGW-2020-22

定于近期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召开集体议价(或谈判)采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编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不含税)

是否寄送

样品

1

醇基燃料

95000

2.8

二、主要事项

1.物资基本性能要求

醇基燃料符合GB16663-1996标准。1.引燃温度:>350。2.含硫量(%):<0.01。3.低热值KJ/kg>29000。4.自燃点≥360摄氏度。 

2.质量保证要求

供方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随产品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合格,保证数量。

所供产品不得出现质量问题,对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3.服务要求: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更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乙方应全部负赔偿责任。

供应商接到通知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醇基燃料运输到指定地点(乌海工务段管内点多线长,包括乌海西-吉兰泰、乌海-公乌素、乌海-金泉南-哈业胡同共计27个运输点)。到货后,包装良好,无变形、破损,及时将货品按时发送到用户指定的存放地点,满足乌海工务段使用要求。

4.交货日期要求: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交货,保证交货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

5.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对产品实行“三包”,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②对有关产品使用知识及相关注意事项应做必要说明或培训。

成交后,自成交之日起履约期为一年,一年内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价。

供应商接到甲方服务电话或信息后,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处理意见,二十四小时内进行上门服务、维修,拖延一次扣质保金1000元,发生三次终止合同。

6.供货要求:产品按需方要求按时按需(实际使用数量及实际送货地点)供货,保证正常供应,影响正常维修使用所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方承担。供方负责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工作。

7.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签字小票汇总开发票后付款。

8.验收方式:按技术性能及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9.到货地点:乌海工务段管内各伙食团

10.议价方式:坚持相同品牌、规格型号或相同质量、相同技术标准条件下,最低价中标原则。

11.集体议价形式:①召开集体议价会议,根据报价文件现场报价。②利用铁路专用局域网进行网上竞价。

12.其他要求:①提供产品的一切有效说明、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②报价应为到达价,以到达价作为比价依据。③供方负责采购材料的运输、装卸工作,④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燃气灶具及吨装罐并免费进行安装。灶具符合NY312-1997标准,灶眼大小符合规定,醇基燃料用量适当。

13.为保证供货质量和售后维修及时,供应商需缴纳质保金贰万元(2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6.生产厂具备生产资质,经销商具备经营资格。

7.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集体议价人提交的议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有权依法追究集体议价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9日 18时00分

议价会议地点: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六、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魏万杰 电话:0473-2229485

技术咨询联系人:刘毅 电话:0473-2229545

七、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书面传真至0473-2229485并注明议价编号及包号、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

八、报名表格式

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编号及包号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2020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