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农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000吨扩容及3000吨预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020-09-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彭泽县农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000吨扩容及3000吨预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彭泽县农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000吨扩容及3000吨预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经《彭发改字 [2020]56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工程基本概况

1.1 项目名称:彭泽县农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000吨扩容及3000吨预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2 建设地点:彭泽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加工区;

1.3 工期要求:计划2020年10月开工,2021年2月全面完工(开工日期以实际通知为准);

1.4 项目投资:概算约为2300万元。(实际指标以财审为准)

1.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6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污水处理厂预处理、隔油池、水解酸化池、CASS池、鼓风机房、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除臭系统、贮泥池、及变配电间附属设施等)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质保、资料备案等工作。(实际实施的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

2、资格条件

2.1 投标企业具有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 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1)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彩色扫描件即可);

(3)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

(4)拟派本项目的主持设计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给排水工程师资质;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以上资格及有效安考证B证;本项目总负责人可由主持设计师或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5)投标人需具备类似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或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

注:1、类似污水处理工程业绩为已竣工验收施工工程或已完成设计项目;

2、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原件或施工图或施工许可证等,详情见资格审查文件。

(6)拟派关键岗位人员(八大员)(※注:八大员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安全员(安考C证)并提供证书;

(7)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开标前在“江西省住建云”办理好外省进赣企业公示(含拟参与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专业配套人员情况);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开标前在“江西省住建云”办理好外省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公示(含拟参与项目注册人员及岗位技术人员情况)。

2.3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须知

3.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后审、纸质开评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自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10月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于本项目投标截止前均可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修改及答疑等信息。

招 标 人:彭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钱先生(0792-56708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京星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戴女士(15180690065)

招标监督机构:彭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