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厢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修编工作方案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0-09-2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修编工作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0年09月23日 19: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09月23日至2020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7)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0:2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7)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78989,18505940007
采购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03038255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吴0594-2278989,18505940007
附件:
附件1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277D52244033A972C2DC269E86A884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莆田市城厢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修编工作方案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定稿).docx

项目概况

莆田市城厢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修编工作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 10点2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300]YI[CS]2020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厢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修编工作方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29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莆田市城厢区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修编工作方案服务采购

1(项)

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按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3日  至 2020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莆田分网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0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7)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0点2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4号楼

联系方式:1803038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0594-2278989/邮箱fjys10@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594-2278989/邮箱fjys10@163.com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4号楼        

联系方式:1803038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4-2278989,1850594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4-2278989,1850594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