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
5.1 EPC 投标人须具有: ( 1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 2 )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 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公司的能力。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变更为:
5.1 EPC 投标人须具有: ( 1 )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 2 )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 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公司的能力。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