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法执勤用车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法执勤用车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0-A-0300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9月15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如下:
网上应答时间:2020年9月15日9:00至2020年10月15日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9:00。
开标解密时间:2020年10月15日9:00至9:30。
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5日9:30至12:00。
(二)技术参数调整,详见附件一。
(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变更,详见附件二。
三、更正日期
2020年9月2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梁晨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1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 和平区湖北路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 刘军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5886015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22-2453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9月29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执法执勤用车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0-A-0300)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附件一
项目需求书
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32.4条款执行。
★所投车辆须满足天津市机动车登记注册上牌照要求。
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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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名称 |
数量 |
需求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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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执法执勤用轿车 |
15 |
基本配置 |
★车身颜色:2004警车外观制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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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及排放:汽油国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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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标号:≥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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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长度(mm):4525≤长≤4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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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宽度(mm):1845≤宽≤1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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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高度(mm):1615≤高≤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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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结构:五门五座SU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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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箱容积(L):45≤容积≤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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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结构:五门五座SU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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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距(mm):2680≤轴距≤2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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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排量(ml):1490≤排量≤1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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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功率(kw):124≤功率≤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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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备质量(Kg):1515≤整备质量≤1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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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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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速箱:自动挡、7挡双离合变速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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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扭矩nm:258≤扭矩≤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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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马力:169≤马力≤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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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动形式:前通风盘式/后盘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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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系统:前麦弗逊式独立悬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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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向系统:电动助力转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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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车制动类型:电子驻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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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配置 |
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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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排侧气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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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排头部气囊(气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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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EBD、EBA、ASR、ES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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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偏离预警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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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刹车/主动安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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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置 |
360度全景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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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适应巡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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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开启全景天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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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远程控制(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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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英寸全液晶仪表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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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彩色触控液晶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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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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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PM2.5过滤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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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灯警报器配置 |
1★灯罩应采用聚碳酸脂材料,表面镀膜硬化处理,且全密封防水、防尘;光源采用LED灯管,电脑芯片控制闪光模式,内置专用扬声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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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部件及材料: 底板:铝合金材料; 灯罩:德国拜耳聚碳酸脂材料,表面经镀膜强化处理,硬度>4H,透明度>9级。内置反光镜。上层灯罩为红、蓝色,下层为透明灯罩,闪灯置红、蓝滤色片,色泽标准、不褪色; 光源:8只大LED闪灯,2只LED巷灯,4只小LED闪灯; 控制开关:采用警报器手持面板开关控制。 扬声器:采用钕铁硼磁钢,电声转换效率高,声音响,频响宽。★控制器集成于灯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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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技术参数: 环境温度:-40℃~75℃ 工作电压:DC12V 警灯功率:警灯36W+警报器100W 工作电流:警灯6A+警报器10A 熔断器:20A 闪灯频率:60-180次/min 扬声器:100W/8Ω 警报器配置:内置100W车用警报器 灯罩密封等级:IP65级 发光强度:符合GB13954一级标准 外形尺寸:1200×378×220mm 重量:19.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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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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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价格(30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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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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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客观分(34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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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境标志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2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2分 其他: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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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节能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2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价值权重×2分 其他: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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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造商认证评价 |
所投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1分,最多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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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产品认证评价 |
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所投核心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1分,最多1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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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 |
投标文件中提供C-NCAP出具的且与所投全部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完整车辆实车碰撞试验报告得1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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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产品参数证明评价 |
1.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核心产品满足项目需求书中加注“★”的需求条款,技术支撑材料响应得分=(加注“★”的需求条款提供技术支撑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满足的条款累计数量/加注“★”的需求条款总数)×20。 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文件中“技术点对点应答表”中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所对应的材料进行评判,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 注: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核心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或加盖医疗器械注册证中代理人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或进口产品制造商签署的技术证明材料,或加盖进口产品制造商国内授权机构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注:须同时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与其国内授权机构的关系证明文件)。 若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证明所投核心产品不能满足竞争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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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修时间评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投全部核心产品每增加1年且增加20000公里保修得0.5分,最多1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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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支撑能力评价 |
投标人或所投全部核心产品制造商在使用地区设有长期稳定的服务机构,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投标人或制造商相关的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扫描件得1分;若投标人是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与制造商签订的合作协议扫描件得1分。最多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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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用性评价 |
根据所投产品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使用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一种产品的一份材料得0.5分,最多3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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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主观分(36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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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 |
所有非“★”技术要求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提供所投产品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得20分,每条劣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非“★”技术要求扣2分,每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未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扣1分,最低0分。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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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产品整体性能评价 |
(1)产品1评价 产品整体设计结构先进,动力性、经济性强,操纵稳定,安全性强:5分; 产品整体设计结构较为先进,动力性、经济性较强,操纵较为稳定,安全性较强:3分; 产品整体设计结构先进性一般,动力性、经济性一般,操纵稳定性一般,安全性一般:1分; 其他0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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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关键部件质量评价 |
燃油发动机: 车身结构、动力系统、变速箱、底盘制动、安全配置、驾驶辅助等技术参数的整体设计结构先进,动力性、经济性强、操纵稳定,安全性强:5分; 车身结构、动力系统、变速箱、底盘制动、安全配置、驾驶辅助等技术参数的整体设计结构较为先进,动力性、经济性较强、操纵较为稳定,安全性较强:4分; 车身结构、动力系统、变速箱、底盘制动、安全配置、驾驶辅助等技术参数的整体设计结构先进性一般,动力性、经济性一般、操纵稳定性一般,安全性一般:2分; 其他0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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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承诺评价 |
应包含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等 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3分; 方案较为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2分; 方案偏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满足采购需求:1分 其他:0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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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性评价 |
提供所投核心产品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车辆实车碰撞试验报告扫描件 上述报告包含完全正面碰撞试验、正面40%碰撞试验、侧面碰撞试验、鞭打试验等,且能证明所投核心产品安全性优良:2分; 上述报告包含完全正面碰撞试验、正面40%碰撞试验、侧面碰撞试验、鞭打试验等,且能证明所投核心产品安全性合格:1分; 其他:0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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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 |
绿色供应链管理先进、效果显著且提供证明材料得1分;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得0.5分;其他不得分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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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扣分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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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 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 投标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 4. 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5. 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 6. 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7.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询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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