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铃对讲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0-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门铃对讲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鑫视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门铃对讲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门铃对讲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SX-2020-1011-0187

三、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

四、质  期:验收合格后

五、交货地点:鸡冠区四街、园林、广源小区、鸡西小学、啤酒厂3、4号楼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预算金额:36.6万元;

八、磋商内容:包含整套设备的相关安装,具体规格、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名称

主要参数

数量

非可视门口主机

工作电压:DC12V土5%

音频响应:300-3400H

静态电流:≤15mA

安装方式:嵌入

305个单元

非可视免提室内分机

工作电压:DC12V土5%

音频响应:300-3400H

静态电流:≤5mA

通话方式:免提

安装方式:壁挂式

5632

非可视手持室内分机

静态电流:≤5mA

音频响应:300-3400HZ

工作电流:30mA

安装方式:壁挂式

5632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本次招标内容相符。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报表)或企业自身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成立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近三个月的内部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信用核查网站截图(原件加盖公章);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若为销售商(代理商)需具有针对本项目所投核心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

A、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B、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C、“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0月12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黑龙江鑫视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路18号(鸿源商厦5楼501)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获取文件登记表》营业执照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需获取磋商文件请联系代理公司项目负责人

4.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二、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1029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路18号(鸿源商厦5楼501)

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按自动放弃本项目受理。

十三、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文件开启时间:20201029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2.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路18号(鸿源商厦5楼501)

十四、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xwzs!index.actio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人:鸡西市鸡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鸡西市兴国中路21号(鸡冠区政府院内)

招标项目经办人:女士

经办人联系电话:0467-213511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视线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兴国路18号(鸿源商厦5楼501)

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李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67-2673777

邮箱:xsxzbd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