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鹤岗项目河道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207BD312C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鹤岗项目河道治理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鹤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投资[2017]3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水务局,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财政局金融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鹤岗项目河道治理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亚行贷款黑龙江省煤炭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促进项目鹤岗项目河道治理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鹤岗市。
2.3建设规模:河道治理工程石头河、前进沟治理工程;鹤立河治理工程;小鹤立河治理工程。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778天,自2020年11月13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工作全部结束及其保修阶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8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已经退休的须提供退休证明。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要求配备6人(其中: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监理员应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或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并同时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
3.5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网页查询截图)。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16时30分至2020年10月21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9时30分
7.2方式一: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11栋3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鹤岗市财政局金融科
招 标 人:鹤岗市水务局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起重路25号
联 系 人:张兆义
电 话:0468-335055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联 系 人:于兆文
电 话:0451-82367132转8103
电子邮件:glzb31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