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Y2020SG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批复》讷发改审批[2019]145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讷河市市政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自筹、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讷河市市政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启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监理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书香北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讷河市第二中学附近:南至内环北路、北至北五路、西至内环西路、东至育才街。
2.5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3建设规模:新建1个居住组团即书香北苑,总建筑面积284244.26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自筹及银行贷款
2.5计划工期:3年
2.6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及保修阶段
2.7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在本企业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2020年04月-2020年09月)。投标人中标后,总监理工程师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16时00分至2020年10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在线缴纳文件费。投标单位在交易平台购买完招标文件后,应立即在系统中选择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可选择现金银行汇款方式,也可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因工程保证保险的申请、评估、保单签发、交易平台系统鉴收需要一定的时间,请选择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投标单位及时完成申请资料填写等工作,以免因为未完成后续流程,不能按时上传投标文件。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gov.cn/)。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八、开标方式
8.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
8.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场所(永泰国际中心),哈尔滨市香福路52号永泰国际中心B座7楼
九、其他
9.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印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工程师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档案的其投标无效。
9.4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针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总监工程师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进行查询,有此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讷河市市政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讷河市住建局办公楼(中心大街4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2-336190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启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马家街19号4单元1层2号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546690526
电子邮箱:hljqczbyx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