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机关纳税辅助性服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10月26日 18: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1月1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88.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60590321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泸州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彭女士、173605903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7号瑞丰酒楼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女士、0830-2288700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机关纳税辅助性服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SSWJ(2020)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机关纳税辅助性服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8.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需公开招标纳税辅助性服务及后勤服务工作。本项目3个包,01包:办税服务厅纳税辅助性服务;02包:后勤服务;03包:12366纳税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LZSSWJ(2020)001。
三、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机关纳税辅助性服务及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四、采购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3885000.00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须承诺公司在经营期间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政府部门或采购人处索要工资的情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和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 2020年11月02日9:00-17: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招标部)现场购买。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现场缴费,售后不退,招标资格不能转让)。
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须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含有单位名称、介绍信用途、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有效时间)、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对其加盖公司公章;以及查看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09 时3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开标室)
十、邀请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税务局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17360590321
采购代理机构: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7号瑞丰酒楼4楼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30-22887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3)投标人须承诺公司在经营期间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到政府部门或采购人处索要工资的情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7日 至 2020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 2020年11月02日9:00-17: 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招标部)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瑞丰酒楼4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彭女士、17360590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7号瑞丰酒楼4楼
联系方式:罗女士、0830-2288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电 话: 173605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