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6安康建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高新段)“建养一体化”施工及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20-10-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国道316安康建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 (高新段)

“建养一体化”施工及服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公路局以陕公路函〔2018〕335号文件下达了《关于对国道316建民至恒口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和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安交发〔2020〕122号文件下达了《关于下达国道316安康建民至恒口一级公路2020年建设任务的通知》,该项目业主单位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向中省争取建设养护补助资金和管委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招标人”)委托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1.1项目概况

该项目起于十天高速安康西立交连接线与安康大道交叉处,于青泥湾与柳林子之间再次跨过月河,与现有国道316相接,路线全长24.48公里,其中高新境内路线长度3.6公里(其中横跨十天高速、月河高架桥770米),共涉及张湾村、长铺村、宋家营村和任家坝村4个行政村。全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24.5米。建安费约2.9亿元。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即国道316安康建民至恒口公路改建工程(高新段)“建养一体化”施工及服务标段。

1.3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养一体化”施工及服务期包括建设期和养护服务期,其中建设期为3年,自建养一体化总体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养护服务期5年(含2年缺陷责任期和3年养护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①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外省企业需持外埠公路养护施工从业单位在陕从业许可证书);④近3年(2017年~2019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85%,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投融资能力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总额与流动负债总额的比率)均不应小于1.0,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2.5亿元;⑤近五年独立完成过一条不少于4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必须具有至少1座大桥的施工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⑥项目经理要求持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⑦项目总工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和一名联合体成员组成,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养护单位,一个单位只允许参与一个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②联合体各方需满足上述2.1条第①项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独立满足第②、④、⑤、⑥、⑦项要求,联合体成员须独立满足第③项要求。

2.3申请单位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满足本项目需要。

2.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7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联合体为牵头人)。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投标申请。具有投资参股或投资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投标人,不可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兴趣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经办人(联合体牵头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牵头人可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提供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各方)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青创大厦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上述文件均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2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下午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开标室(安康市香溪路8号)。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康市高新区创业大厦4楼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5-336251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区青创大厦三楼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891520561

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