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农业农村局亚行项目包装箱及宣传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11-2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镇原县农业农村局亚行项目包装箱及宣传册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印刷品/其他印刷品

采购单位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镇原县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6日 18: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预算金额¥53.95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文静
项目联系电话0934-5952122
采购单位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镇原县广场东路农牧大厦8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34-5952122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189340872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亚行项目包装箱及宣传册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镇原县农业农村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08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0-0423

项目名称:镇原县农业农村局亚行项目包装箱及宣传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3.95(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镇原县农业农村局亚行项目包装箱及宣传册采购项目(包括:苹果对口箱、礼盒、周转箱、手提袋、标签、宣传册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2020年5月-2020年10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近6个月(2020年5月-2020年10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应显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投标人必须签署《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272020-12-03,每天上午0:0012:00,下午12:0023:59

地点: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

方式: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www.qysggzyjy.cn),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08 09:3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0-12-08 09:3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0年 12月8 日 9时 30 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原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镇原县广场东路农牧大厦8楼

联系方式:0934-5952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广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南环路18号(原农机局)

联系方式:18189340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文静

电 话:0934-595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