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医院2020年春节及2021年法定节日慰问品采购项目调研公告

2020-11-2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2020年春节及2021年法定节日职工慰问品采购项目市场调研,欢迎有相关资质的公司前来报名参与,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春节及2021年法定节日职工慰问品

二、预算价:90万元

三、报价人资格标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独立法人。

2 、报价人须在福州市内具有中大型卖场,正式营业时间3年以上。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商务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商务部分

1 、交货时间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 、交货地点

①线上采购:由采购人线上采购,送货到家(包含送货费)

②线下采购:职工自行到店选购,可选择送货到家(包含送货费)

3 、付款方式

医院工会与中标的供应商确定采购物及采购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技术服务部分(供货及服务要求)

1 、采购范围

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普通月饼、粽子等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食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日常生活用品,具体以实际采购为准。

2 、验收标准

货物内容、重量、包装、保质期及数量与采购议定一致

3 、违约责任

①中标的供货企业提供的慰问品质量达不到采购人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如因食用入围的供货企业供应的质量不合格的慰问品,造成会员食物中毒或产生其他不适症状,中标的供货企业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

②中标的供货企业配送的慰问品如被采购人发现有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拒付当批货款或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

④中标的供货企业如果将合同业务转包他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⑤中标的供应企业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商品价格,如果发现有人为改动商品单价而高于实体店中供货价格,一经调查属实者,可视为违约行为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一)报价部分

1 、报价一览表(分别列出50种以上物品价格、规格、厂家等,同种商品不同规格的只能以一种商品计算)

2 、报价人应根据采购人的采购情况,一次性报出所有可能采购的食品、日用品的统一下浮后的价格即百分比,如原价是100元,报价人同意按下浮后价格89元售与采购人的,则所报的百分比即为89%。该百分比适用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采购本文件指定范围内的物品时的最终采购款结算。

(二)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

1 、投标函;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4 、财务状况报告;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0 、报价人在福州市内具有中大型卖场、正式营业时间3年以上的相关证明资料;

11 、资格标准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12 、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以上文件清单均需加盖公章,胶装密封一式6份。

六、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17:30

联系人:胡梦月 13960908441

(二)报价文件递交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246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8楼总务科

八、组织调研时间:医院另行通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0 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