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达精密智造污水处理厂EPC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11-2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日达精密智造污水处理厂EPC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达精密智造污水处理厂EPC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韵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日达精密智造污水处理厂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长江镇

2.1.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是对日达智造(如皋)项目配套所需的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招标。包含“临时污水处理系统、临时纯水系统、全厂(一期)污水处理系统、全厂(一期)纯水系统”4个系统,所有配套建 (构)筑物、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电气系统、污水收集管网(车间外收集池配套动力设备至污水处理区域)、出口管廊及其他附属设施,试运营期6个月,不含地质勘察、区域内绿化工程。其中临时纯水制作系统:110立方米/小时,一期纯水制作系统:440立方米/小时;临时污水处理系统:1150吨/天,一期污水处理系统:12900吨/天。其他详见设计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8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设计周期要求:中标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计图纸捌套,CAD电子图壹套。(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包人应提供“临时污水处理系统、临时纯水系统、全厂(一期)污水处理系统”图纸捌套报图纸审查部门;合同签订后20日内,承包人应提供“全厂(一期)污水处理系统、全厂(一期)纯水系统”图纸捌套报图纸审查部门审图)。

施工周期要求:2021年1月15日前建成日供(超)纯水1150m 3 及处理废水量1150m 3 的临时处理系统;且需满足ICT TM量产线日供纯水、废水量近400m 3 的应急需求。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一期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如总工期与计划竣工日期不一致,须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

2.1.5 其他:(1)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机构审查。(2)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3)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日达精密智造污水处理厂EPC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 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C、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

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⑴具有市政公用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

⑵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R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特指联合体牵头单位)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规模≥5000吨/日的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提供的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规模和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为准。

3.3.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执行。

3.3.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4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5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1月28日至2020年12月18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韵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