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商务部分满分3分,经济部分满分50分,技术部分满分47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举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其中:
6.1商务部分(满分3分)
(1) 投标文件商务响应性和完整性,满分0分,评审说明:根据评标办法“9.4款投标文件编制响应性和完整性审查”的得分扣分。
(2) 投标人的业绩情况,满分3分,评审说明:
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500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测量业绩,每项得1分;500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测量业绩,每项得0.5分;单项合同金额<200万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测量业绩,每项得0分;
(业绩指2016年1月1日以来签订合同的项目,限3个。)
6.2经济部分(满分50分)
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的计算方法如下:
以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有效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若5家<有效投标文件<9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9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最高投标限价为B,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1取值为80%,Q2取值为20%;K1、K2的取值为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0.8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减少5%以内每减少1%扣0.4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减少5%(含)以上每减少1%扣0.8分;中间部分按线性插值计算得分。
6.3技术部分(满分47分)
评标因素主要包括:
(1)人员配备及其设备,满分10分,评审项目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满分4分,优:4分≥得分≥3.6分;良:3.6分>得分≥3.2分;一般:3.2分>得分≥2.8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②项目人员,满分4分,优:4分≥得分≥3.6分;良:3.6分>得分≥3.2分;一般:3.2分>得分≥2.8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③投入仪器设备,满分2分,优:2分≥得分≥1.8分;良:1.8分>得分≥1.6分;一般:1.6分>得分≥1.4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2)项目建议书,满分35分,评审项目如下:
①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满分17分,评审项目如下:
a对本招标项目的理解,满分2分,优:2分≥得分≥1.8分;良:1.8分>得分≥1.6分;一般:1.6分>得分≥1.4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b对测量、监测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满分7分,优:7分≥得分≥6.3分;良:6.3分>得分≥5.6分;一般:5.6分>得分≥4.9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c针对本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为提高本项目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出的技术建议,满分8分,优:8分≥得分≥7.2分;良:7.2分>得分≥6.4分;一般:6.4分>得分≥5.6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②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满分8分,评审项目如下:
a工作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满分4分,优:4分≥得分≥3.6分;良:3.6分>得分≥3.2分;一般:3.2分>得分≥2.8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b工作计划实施、安排,满分4分,优:4分≥得分≥3.6分;良:3.6分>得分≥3.2分;一般:3.2分>得分≥2.8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③监测方案(指定站、区间),满分10分,优:10分≥得分≥9分;良:9分>得分≥8分;一般:8分>得分≥7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3)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安排承诺,满分2分,优:2分≥得分≥1.8分;良:1.8分>得分≥1.6分;一般:1.6分>得分≥1.4分;无相关描述,得分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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