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村、苇塘村项目审计复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2-2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荒地村、苇塘村项目审计复核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更新局
行政区域东陵区公告时间2021年02月25日 22: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具体开标室在2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3月0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423787733
采购单位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更新局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23788599
代理机构名称沈阳市浑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787733
附件:
附件1http://www.ccgp.gov.cn/oss/download?uuid=80155F813E2CF62B42B48D14AA608B 复制链接到浏览器下载更新局-征收审计磋商文件(第三次上网).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荒地村、苇塘村项目审计复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2-26 至 2021-03-04
撰写单位: 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吴金茜
  
(荒地村、苇塘村项目审计复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荒地村、苇塘村项目审计复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059
项目名称:荒地村、苇塘村项目审计复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0.15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浑南区满堂街道荒地村、苇塘村征收项目涉及荒地社区(腰堡村、荒地村 )、苇塘社区(台沟村、宛家村、苇塘村)5个自然村,需动迁企业10家、居民院落99个、鱼塘6处。

二、★服务范围

征收项目会计复核服务—参加征收项目联合核查、摸底工作,对补偿安置协议审计、复核,就协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浑南区征收补偿政策规定,补偿要件齐全完备,补偿标准执行、补偿结果无误情况予以审核、确认。

三、★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本单位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要求:恪守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执行

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

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

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

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

益各方。

四、★质量控制水平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运用审计质量标准,对各项审计工作,或具体审计项目全过程的

质量进行自我约束的一项活动,借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以及审计工作的效益和效率,以

使质量控制达到较高水平。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

要求。

五、★人员配备要求

1、负责承接审计业务项目经理的总体要求:(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

道德,遵守财政检查纪律;(2)熟悉财政、会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

胜任相应的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超过 3 年;(3)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2、投标人提供备选的项目经理的人数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2人的注册会计师作 为担任审计项目的项目经理。

3、审计业务开展前,项目组的设立应指定那些具有专门技能,有相当业务水平的人

员,并考虑到审计的范围和复杂性、审计人员的资格和专业素质、有无需回避的人际关

系等因素。人员的数量应根据审计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在合理

的时间范围内完成。

六、★诚实信用、反腐倡廉

供应商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审计委托单位和被审计

单位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七、★质量要求:审计过程和审计报告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具体开标室在2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具体开标室在2楼大厅LED显示屏公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更新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
联系方式: 024-2378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
联系方式: 02423787733
邮箱地址: hunnanjicai@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自贸区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671019600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 024237877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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