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新区闽越大道北延段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中标公示

2021-03-03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武夷新区闽越大道北延段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新区闽越大道北延段二期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夷新区分局以南发改新[2017]77号、南发改新[2017]79号、南发改新[2017]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武夷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武夷新区闽越大道北延段二期道路工程起点为将口大道转盘桥处,终点至绕城高速武夷新区北入口,里程范围为K0+000~K6+000,路线总长约6公里,其中K0+000~K0+500为已建项目,设计标准按照60公里/小时。本次工程量统计仅为K0+500~K6+000段,长5.5公里。由于K0+500~K0+900段主道未实施,辅道已通车,因此在该段完善主道,使主道贯通(涉铁部分不在本次监理实施范围)包含隧道1座,互通4处,桥梁8座(含主线桥4座,互通桥4座,不包含跨铁部分),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兼一级公路。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新区闽越大道北延段二期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武夷新区闽越大道北延段二期道路工程起点为将口大道转盘桥处,终点至绕城高速武夷新区北入口,里程范围为K0+000~K6+000,路线总长约6公里,其中K0+000~K0+500为已建项目,设计标准按照60公里/小时。本次工程量统计仅为K0+500~K6+000段,长5.5公里。由于K0+500~K0+900段主道未实施,辅道已通车,因此在该段完善主道,使主道贯通(涉铁部分不在本次监理实施范围)包含隧道1座,互通4处,桥梁8座(含主线桥4座,互通桥4座,不包含跨铁部分)。具体实施范围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监理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4300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下浮40%计取(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8612400(全过程监理费用)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9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3.8.1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和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zjt.fujian.gov.cn/wsbs/)”,“省外入闽监理企业”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企业主要人情况、驻闽机构基本情况、驻闽机构负责人情况”网页)。

3.8.2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3根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 08:30:00至2021年3月2日 08:30:00

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柒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系统自动生成”; ②凡缴存南平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③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n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崇溪东路9号高速综合小区B4#楼,邮编:354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5326673,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武夷名仕园2#楼603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14275,传真:/

联系人: 李先生、谢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9-87230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廖俊波纪念馆旁)5层

联系电话:0599-8317272

附件:

到账证明.doc

招标正文.doc

重新招标授权书.jpg

开标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