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支沟生态停车场 的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编号: SZ202103004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复兴支沟生态停车场 已由 泰兴市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复兴支沟生态停车场投资项目备案证泰行审备 [2021]121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现委托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 1 )工程地点: 泰兴市延令街道环城河西侧
( 2 )工程概况: 项目投资额约 900 万元,占地面积约 2000 平方米。主要实施臭水沟填埋,给水工程、强弱电工程、绿化工程、污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生态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机动停车位约 80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停车场面积的 2% 。
( 3 )勘察 设计费最高限价为: 24.65 万元
2.2 招标范围
包括地质勘察、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雨水、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内容的设计。
2.3 付款方式
提交完整的设计资料后 10 天内,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 30 %;图审合格后 10 天内,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 3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发包人按勘察设计费结算价付清尾款。
2.4 工作周期
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勘察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止。实行 24 小时响应机制(接招标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必须由明确回复),及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有勘察和设计资质 : ①设计资质 :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或者 [ 市政行业乙级 (含)以上资质 ] 或者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 ] 或者 [ 市政行业 ( 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 ) 专业乙级(含以上) ] ;② 勘察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或者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含)以上资质 ] 或者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 (含)以上资质 ] 。
3.3 项目负责人具备 [ 市政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 ] 资格 , 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设计单位人员。
3.4 各专业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最低配备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业绩:无
( 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 2 年内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过行政处罚 ;
( 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无严重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界定参照国发【 2016 】 33 号文、发改办财金【 2019 】 527 号文)。如果有严重失信行为自曝光之日起已超过最长公示期限,但在信用中国等政府网站仍在公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该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机关出具的已修复证明,即可视为已修复。否则,按严重失信行为处理。
( 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文。
( 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所有)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 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人是 设计 单位。
( 2 )如为联合体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有有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资格条件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分工为依据。
( 3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4 )联合体协议中,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承诺承担履约连带责任,即一方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 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时 (北京时间,下同),按下列要求至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国兴办公室(泰兴市文昌东路 62 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 2013 〕 2 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 [2017]64 号文规定。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5.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以下”一栏 ( http://zwfw.taizhou.gov.cn/ggzy/tx/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安娜
联系方式: 0523-8760105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封海军
联系方式: 15195275707
2021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