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公司-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眉山项目二期建筑安装工程Ⅰ标段-吊车租赁-采购变更公告

2021-04-16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眉山项目二期建筑安装工程 Ⅰ标段吊车租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NCEC16-3GS-LSXM2021007 )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 万华化学(四川)有限公司眉山项目二期建筑安装工程 Ⅰ标段吊车租赁 (招标编号: CNCEC16-3GS-LSXM2021007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86号);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号);

2.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址万华化学四川眉山项目新建厂区内(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化工园内);项目内容: 年产 25万吨高性能改性树脂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厂前区等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基础、建筑物、结构、给排水、管道、设备、电气、仪表、等工程

3 .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 及招标 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为中国化学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注册供应商。

4.2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公司所属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厂进行投标。

4.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 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 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 2 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4.5 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或重点工程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6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4.7 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是否需要使用 CA:否。

5.1本次招标文件仅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因审核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

5.2.2办理CA数字证书:线上投标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办理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办理。(注册及CA办理指南见门户帮助中心-投标人指南,客服热线400-0351-029)。

5.2. 3 购买招标文件 :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请于202 1 4 9 9时30分至202 1 4 14 12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购买文件“投标管理-购买文件”;2、下载文件“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 附件一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标书的费用不提供发票。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 2 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户,确 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的 招标编号和标段(包 )名称, 以便财务及时查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6.2线上递交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上传至平台,作为财务查账依据。 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备注导致投标保证金被退回,后果自负。 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并线上递交付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不计息退还投标人。(平台操作: “我的项目-项目主控台-保证金管理” ,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账户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城中支行

开户帐号: 1733 1101 0400 1828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线上投标,线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 21 4 14 日下午 24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 1 0 4 15 日上午 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上传至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招标人将其作弃标处理。投标人应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均需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使用CA 加盖公章加密。(投标客户端及操作手册请于平台“帮助中心—相关下载”中自行下载,客服热线:400-0351-029)。

7.3开标地点:万华化学四川眉山项目部。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澄清截止时间202 1 4 14 日下午 14时30分,澄清联系人:李全兴 邮箱: 398666702 @qq.com。 澄清方式:澄清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答复以电子招标平台澄清为准,电话咨询不作为评审依据。(平台操作: “投标管理-我的项目-操作按钮:采购文件澄清管理”,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化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bid.cncecyc.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

联系人:李全兴

联系电话: 15997677990

箱: 398666702 @qq.com

平台操作咨询: 400-0351-029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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